
簡章
1. 目的
1.1. 讓助學者親自和受助學生聯絡加強對捐款的運用和成果,增加對苗圃助學理念的支持及信心。
1.2. 提高助學者對學生的關心, 透過成績表、相片、居住環境、書信的往來、探訪受助學生等增加愛心及關懷。
2. 參加計劃的方法
2.1. 每位定期捐款的助學者,如每月捐款在港幣三百元或以上者,皆可選擇參加心連心助學計劃。
2.2. 本會將分配一名初中學生作心連心溝通,將該學生的照片、家庭狀況及學校成績等寄給助學者。
2.3. 本會每學期將安排學生的成績表副本, 連同學生寫的信或名信片由本會轉寄給助學者。本會亦會盡量安排每年附有近照一張。
2.4. 助學者的個人資料將不會揭露予內地學校或受助學生,但助學者如想與受助學生直接信件往來則是他們的自由。他要自行去信學生提供個人資料, 如姓名, 地址等。本會不負責此等接觸的任何後果。
2.5. 助學者不適宜向學生提供額外援助 (金錢及物資) 以免突出受助學生而引起其他學生羨慕和妒嫉。
2.6. 本會有最後決定權接受或拒絕助學者參加心連心計劃。
3. 停止參加計劃
3.1. 如助學者停止捐款超過一個月,其心連心助學計劃將自動停止,本會有權毋須通知而將該名學生分配給其他心連心助學者。
3.2. 如助學者恢復定期捐款,本會未必能分配同一學生而有權分配其他學生給予助學者。
3.3. 如助學者多次斷續定期捐款,本會有權拒絕助學者繼續參加心連心助學計劃。
4. 更換受助學生
4.1. 當受助學生完成初中學業, 輟學或其他本會不能控制原因時,本會可更換受助學生予以助學者。
4.2. 助學者可提出理由要求更換受助學生,惟本會有全權作出決定是否作出更換。
5. 其他
5.1. 如因更換學生或其他原因延誤或遺漏寄出學生資料、成績表、信件或照片時,助學者不能以此為理由索回助學捐款。
5.2. 助學捐款的助學用途及方法由本會全權決定。除了資助該名受助學生外,該每月捐款亦會用作其他助學用途。
5.3. 助學者可以參加本會的工作隊往內地作學校及家庭探訪,但本會不會作出安排探訪個別指定受助學生。
5.4. 本會定期捐款的條款在心連心助學計劃全部適用。
查詢電話:2597 4739
心連心電郵:hearts@sowers.org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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